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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轨从地底下穿出来之后,手机的信号也恢复了畅通,彦宵听到余昼很是惋惜的恹恹声音:“雪停了。”
他下意识望向窗外,难怪,刚才有三两个女学生在激动地叫嚷。
作为典型的南方人,看见一点小雪就疯狂魔怔得像是没见过世面一样,其实是很正常的。
相比而言,彦宵就显得不那么像一个正常的南方人。
他回到家后,余昼调侃他:“你其实是个假南方人对吧!”
彦宵很理直气壮地回道:“我一大男人见到点儿小雪也要大惊大叫吗?”
“呵!”
余昼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对他嗤之以鼻。
水饺从小狗窝里蹦出来,「汪汪汪」地吠着,好像也站在余昼这边,表达着它对雪的惊叹。
余昼很满意地抚摸了他的小狗头,留了一手白绒绒的毛。
余昼由此受到启发,决定把她小说里的男主角定成北方人,女主是南方人,以达到促进南北方的思想文化情感甚至基因方面的交流融汇。
北方?北方的哪个城市呢?
余昼咬唇,盘腿坐在沙发上冥想。
彦宵挽了挽袖子,开始准备晚上的菜。
由于时间有些晚了,他叫余昼:“帮我洗几个胡萝卜吧!”
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a,对视力很有帮助,却是余昼这个近视眼最讨厌的一种菜。
她唉声叹气的,控诉自己的不情愿:“啊,又吃胡萝卜啊!
我都快成兔子了!”
“胡萝卜富含丰富的维生素,具有补肝明目,清热解毒的功效。”
彦宵一边切着肉块,一边一本正经地对余昼进行说教,希望她能看在胡萝卜的这些优点上面慢慢开始接受它。
但是,一个人如果打从心眼里排斥对方,就算他优点再多也是很难喜欢上的。
余昼撇了撇嘴,放弃了说服彦宵不要做这道菜的念头,反正到时候她不夹不就行了?夹菜的机会都是掌控在自己手里的!
吼吼!
洗着洗着,余昼脑里突然灵光一闪。
胡,湖。
不如,就定成湖南和湖北吧!
后来,彦宵嘲笑余昼没文化,敲她脑袋:湖北不是北方啊!
余昼窘,面子上气势却一点不肯丢,挣着小脸咬定:就是的!
没看见人名字里带有一个北字吗?这名字是能乱起的!
名字不能乱起。
彦宵不做声,拧着眉头陷入了沉思。
余昼只当自己争论赢了,窃喜自己真是有一副好口才,抱着电脑心情愉悦地继续噼里啪啦打着字,嘴里轻轻哼起小曲儿。
可是突然变得安静的空气让余昼有些无所适从,她偷偷抬眼瞧彦宵,见他一脸严肃的神情,默默放下电脑,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问:“你怎么了?”
彦宵看着她的眼睛,无缘无故眼神就变得悲凉可怜起来,弄得余昼一头雾水,傻傻地也看他的眼睛,一颗心悬到嗓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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