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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说:“你还是摸吧,你不摸我不习惯。”
我黑线,这小子估计是被揩油揩惯了,一下子不被揩油还周身不舒服。
于是乎,为了不被看出破绽,我十分淡定地抬手在他平坦的胸前摸了一下,“摸了。”
“嗯,我知道,感受到了。”
金银也表现得十分淡定,然后看着我,“公主,掉进水里之后,你没失忆?”
我面部扯了扯,这问题该怎么答,我确实像看电影一样看过阑珊的记忆碎片,但是也只是略略看了些,大概知晓了一些事情,但是很多事情都不晓得,比如阑珊喜欢摸他的胸的事。
为了日后圆谎,我只好说:“没有失忆,不过有些东西不太记得了,大抵是脑子进了水把一些记忆给冲没了。”
“那公主可还记得自己爹娘是谁不?”
金银一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被他这么看着十分不舒服,本来从小到大我就不太喜欢说谎,如今一说谎我全身都十分诚实地打着啰嗦,“呵呵,当然,当然记得。”
“那就好。”
金银是雪园的小厮,当初和阑珊一起签了半年的卖身契要过来当下人,结果阑珊如愿以偿地进了祈轩的墨园当丫鬟,金银则进了大公子浩辕的雪园,专门照顾浩辕那刚满五岁却没了娘亲的小公子。
金银这是趁着那小公子睡着的间隙过来的,等会小公子醒了估计得四处寻他,所以他便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唔,关于女主穿越之中为什么淡定我要解释一下,因为她早就知道自己会消失,所以在自己的世界的时候已经看淡了,所以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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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是非非
我看了看时辰,也该是时候回去了,待会还要和挽袖一同去伙房洗碗。
挽袖说我被水淹过一次之后变得勤快了,以前的阑珊笨手笨脚,连洗个碗都不会。
我想也是,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一国公主,若不是为了追得心上人也不用来这里当丫鬟,做这些杂活也着实委屈了她。
而我确不同,我在学校偶尔会出去兼职,读了两年大学,换过三次兼职,一次在肯德基,一次在咖啡馆,一次在餐馆,什么活都做过。
在餐馆那会,老板娘为人抠门,把我这大姑娘当做了男人用,硬是每天逼着我扛两袋大米从一楼爬上六楼。
所以,我现在做丫鬟都这么勤快,完全是被逼出来的。
但是我想了想,也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的丫鬟,阑珊只签了半年的卖身契,半年之后我便可以恢复自由之身,至于何去何从,这还得从长计议。
既然重生了是事实,我附在了这副公主的身子也是事实,那我便替她好好地过下去。
不仅要过,还要过得比以前好。
阑珊这丫头的五官十分标志,骨架也不算大,就是有些虚胖了。
若是将体重再减下去二十斤,说不定还是个美人。
于是,我定下了我的减肥计划,每日要围着这墨园跑五圈,中饭免了,只吃早饭和晚饭。
听了我的减肥计划,挽袖表示十分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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