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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存心的,要表示出对他们的不信任。
军管会主任压着火气,站起来倒茶时,杯盖掉在了地上。
我坐在那里,翘起二朗腿,慢慢地数完,才拿起行李,头也不回地走了。
出了大门,老孙问我在黑河还有什么事?
我说:&ldo;下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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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去那家饭馆,十天前,我放下筷子没吃完饭的饭馆。
饭馆里只有野猪肉。
原来,这些天闹起了猪瘟,县城没有猪肉,只能组织二百多人上山打野猪,来供应县城里对肉的需求。
野猪肉很粗糙,有一股土腥味。
下乡后,我吃过狍子肉、狼肉、熊肉……吃到最后,觉得所有野兽的肉,都跟野猪肉差不多一个味,不如家猪肉好吃。
但十天下来,每天都是清汤窝窝头,那野猪肉也就算香的了。
回生产队的一路上,老孙跟我讲,过几天还要给汪永德、吴茂财送行李,他们被刑拘了,等着判刑。
阿弟因为不到18岁,过几天就会放出来。
汪永德他们仨那晚离开生产队后,就到处乱窜。
在西岗子、宋集屯,夜里撬门撬窗,偷了当地供销社,被公安盯上了。
后来他们到县城后,又在夜里砸了第一百货商店的玻璃进行偷盗。
他们在拦车去北安时,与司机发生争吵,被跟在后面的便衣警察以打架为借口抓住。
阿弟当时溜走,以为警察真是为了吵架的事抓他们的。
因为钱都在汪永德和吴茂财身上,他身无分文,无法远逃。
因此来找我,以为我去了能把他们领出来,没想到把我也带进去了。
公安一开始怀疑我是那第三个人,但后来真正关我十天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从我身上搜出了钱和粮票,也不是怀疑我与他们有什么瓜葛,就是因为我的抗议。
在这个县里,还从来没有人敢抗议过县公安局。
他们根本不会来审我,因为没什么好审的。
65、种豆得瓜[本章字数:1291 最新更新时间:2013-02-1000:38:520]
已经进入收割小麦的阶段,我去捆小麦。
跟在芟刀手的后面,把他们撂下的小麦捆成小麦个子。
不断地弯腰,不断地捆绑,腰酸背痛、扎手磨掌,手上是一道道划痕和血印。
中午,酷热的太阳晒得大家直冒油。
一天要这样干13个小时,只有中午半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
干到最后,人就像傻子一样,对痛和累都已经不知不觉麻木不仁了。
腰酸背痛吗?就猫着腰不再站起来;扎手吗?就卷起袖子让它扎。
几天下来,居然腰不酸了,手也不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