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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三年后的盛景闲处处内敛。
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已经懂得将锋芒隐藏在皮囊之下。
虞歌回神,将照片和笔记放了回去。
看到这个她想起来,当初离开时虽然留下了一些东西,但是和盛景闲有关的全都被她清理掉了。
这里承载着他们所有美好的记忆。
可如今那些回忆就像打碎的花瓶碎片,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她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特意跑这一趟,明明也没什么可要的东西。
她想,也许是因为当初没有好好的道别,如今,终于可以正式的为这一段时光画下句点。
虞歌拍掉手上的尘埃,决定打道回府。
来到门前,余光瞥到鞋柜上多出个深蓝色的信封。
她一顿,又看向书架,那里果然没有了。
她眼眸轻垂,打开信封,里面装着几张红票子。
数了数不多不少,正是她刚才留下的那五百块钱。
城府就是深。
这是算准了她还会回来。
虞歌抿了抿唇,把钱装回去,想把信封放回原位。
可看到背面用黑色签字笔写着的“亲启”
两个字时,动作瞬间停住。
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盛景闲的字。
他的字非常有风骨,一笔一划都透着棱角与锋利。
都说字如其人,能写出这种笔锋骨子里一定骄傲难驯。
事实证明他的性格也是如此。
曾经一度,虞歌为盛景闲身上自然流露的荷尔蒙深深着迷。
所以至今,她对分手时闹得那么难堪仍旧耿耿于怀。
那时他们摩擦不断,她一气之下搬出了这里。
后来冷静下来想跟盛景闲谈谈时,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虞歌抿着唇,捏紧信封。
她还清晰的记得在床头柜上找到这封信时的心情。
或许,连信都算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