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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王一民为了纪念为他花尽心血的先人,就把这幅画带在身边,只要条件允许就挂起来。

在里边靠床的墙上还悬挂着一口宝剑,鲨鱼皮的剑鞘已经变成暗绿色。

这是他舅舅兼老师留给他的纪念物。

舅舅在清帝逊位,民国成立的时候,又被请回北京去了。

王一民把这口剑也带在身边,挂在墙上,一为纪念,二为防身。

屋里这两件古董,和一架线装书搭配在一起,倒让人觉得这屋中的主人不是前朝的遗老遗少,就是陶醉在故纸堆里的书痴。

王一民对这种无意中造成的效果还很满意,所以就在写字台上方写了十四个字: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他所以写这样任人皆知的熟句子,就是为了让人一看就懂。

那些在下边各处乱窜的走狗,有几个是有学问的?写深了看不懂反倒坏事。

句子虽熟,字可不俗。

他的字是学虞世南的。

从小学到中学,一本《孔子庙堂碑》,被他临摹得点点酷似。

挥起笔来外柔内刚,风神潇洒,俊迈而有逸气。

了解王一民的人都点头称道:真真是字如其人。

这会儿王一民坐在写字台前。

他拿出手枪,小心翼翼地拉开,见里面只有两颗子弹了。

他真喜欢这支枪。

这枪不但帮他打了敌人,还勾起了他那难忘的战斗回忆……“九一八”

事变爆发不久,他就被党派进东满抗日义勇军里去了。

在那里,他就有这么一支小枪。

因为有武术的功底,手劲、眼力都好,所以他枪法练得又快又好,面对敌人,弹不虚发。

一九三三年初,党又调他回哈尔滨做反日救国会工作。

他就把小枪送给他的良师益友李汉超了。

今天,他面前又摆着这么支烤蓝的小枪,怎能不高兴呢。

他找出一块干净布包好,塞在腰带上。

然后站起身,跳上写字台,举起手轻轻托开两块天棚板,手一用劲,又翻上了棚顶。

天棚是两层的,他探着身子,掀开一块木板,板下放着党的文件和马列主义书籍。

他从腰中拔出小枪,放在文件上,盖好木板,又翻回到屋里。

他所以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放在棚顶上,是有他的安排的。

如果出现情况,他跳上写字台就可以迅速地翻上顶棚。

房盖上他早已准备好一个部位,椽子和瓦片都是活动的,手一扒,头一顶就可以钻出去。

紧挨着他住的西房山头,是一棵高大的杨树,他纵身一跳就可跳到树上,然后顺着树往下一滑就到了墙外。

这样,敌人还没有攻破屋门,他已经跑到墙外的胡同里去了。

王一民从天棚上下来,擦掉写字台上的脚印,一看手表,已经快到四点钟了。

他还想在日酋玉旨雄一到达前,赶回车站去。

他忙洗了洗手,打开立柜下边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块黑面包,一碟酸黄瓜,又从暖壶里倒了一碗白开水,坐在桌前,咬一口面包,就一块酸黄瓜,香甜地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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