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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和五叔,实际相遇不止六次。

五叔姓张,名志高,是我姑夫的弟弟,算个刚能沾点边的亲戚。

姑夫家的村子离我们村十几里路,同在大马河川。

川里一条简易公路从县城一直通到川掌。

我们村和姑夫家的村子都在公路边。

小时候,我常跟妈妈到姑夫家走亲戚。

不过,那时可没有公路,我们是沿着大马河边那条凹凸不平的石头小路去张家堡的。

那时,我就认识了张志高。

他在姑夫的弟兄们中间排行第五,我就叫他五叔。

当时,我记得五叔常穿一身破破烂烂的黄军装,腰里束一根旧皮带,皮带的断裂处用麻绳缀着,他个子高大,虽然年轻,串脸胡已经初具规模。

那时乡里人大都是光头,为了凉快和省得梳洗,一般不留发。

但五叔却别具一格,像城里人那样留着分头,不过平时都被尘土锈得像肮脏的毡片一样;只是赶集上会,才到河里洗刷一番,用一把破木梳对着镜子细心地把头发一分为二,中间就亮出一条白fèng来。

五叔力气很大,爱说爱笑爱唱,还爱拨弄个乐器什么的。

在地里,在庄稼场上,常和人比赛摔跤,村里几乎没有他的对手。

我听对夫家村里的人说,五叔当过兵,只因为部队要调到南方去,他听传说那里天气热得要命,那里的人说话也和外国人一样难听,因此就打报告复员回家来了。

据说他要是不回来,怕早已升成了军官。

五叔不识字,但听说在军队上已经入了党,光这一点就不能不使人对他肃然起敬。

那时候,农村的党员大部分都是些老汉,像他这么年轻就“在党”

,真不简单!

五叔出山劳动,常把一根梅梅笛别在腰里的那根烂皮带上,休息时就吹上几声。

有时背上背东西,那根梅笛就插在衣领里面,像个什么标志的。

一般说来,农村像他这种人,往往逛了几天门外,有点见识,就不太爱劳动,吹拉弹唱,游东逛西,夜里说不定翻墙拨门,钻到了别人家媳妇的被窝里。

可五叔没有这些毛病。

他爱劳动,也爱给村里的人帮忙干活。

逢个集体事,他总是跑前跑后为大伙张罗,因此村里人都喜欢他。

也许正因为这些原因,后来大家才拥戴他当了张家堡大队的党支书。

小时候,每次到姑夫家,我总爱跟五叔厮混在一起。

那时候,五叔还没有成家,光棍一条,因此他对孩子们的态度不像有家的大人那样傲慢。

我有时跟他去种地,或者跟他去砍柴,许多次吃过他从悬崖上为我摘来的木瓜。

我记得我们还一同合伙偷过邻村一位老头的西瓜。

我们在月光照耀下的一个河槽里吃完偷来的西瓜后,五叔突然内疚地说不该白吃人家的东西。

他摸了摸口袋,似乎在找钱,但看来没带钱,就引着我到他的自留地掰了十几穗嫩玉米,又转回到邻村老头的西瓜地里,偷偷放在摘掉西瓜的那几棵瓜蔓下。

这件事一直长久地保持在我的记忆里。

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每当傍晚我们回到家里的时候,五叔就抱起他那把心爱的土三弦,坐在他门一堆烂柴烂中间,叮叮咣咣地弹个不停,一直弹到太阳落在西面我们村子的那些大山的背后。

每当这时,我就和他喂养的那条老黄狗一同卧在他身边,静悄悄地听他那醉心的弹拨声……

时光与童年的生活一起飞快地流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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