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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后边厢,听着。
程子歌说:&ldo;不是我说,谁堵着这个节骨眼把这消息曝出来的?早不曝晚不曝,偏这个时候曝,这不是损阴德么?要给我知道是谁……&rdo;
有人插嘴说。
&ldo;这还用说是谁,发照片的源就那么几个人,一查就知道是钧天唱片。
&rdo;
钧天唱片,就是苏昊天的公司。
一直没开口的我突然也插嘴说:&ldo;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你做了么?做了结果就得受着,甭管是谁害的。
&rdo;
程子歌噎了噎。
&ldo;煜哥,你跟苏昊天关系好,也不能这么说话吧!明人不说暗话,圈里这么多人,谁能保证自己身上干干净净的?你□□一刀,我捅你一刀,有意思么,要比就光明正大的比,我红了,我知道有人看不顺眼了。
&rdo;
我翘着腿,慢悠悠地说:&ldo;我要是你,我也不会背地嚼人舌根子。
就算我不说,你这话第二天就传到钧天唱片耳朵里了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他们干的,捅你刀的人还不知道怎么耻笑你呢。
&rdo;
程子歌被我闷住了,闷得半天只悠悠地说了一个&ldo;行&rdo;。
公司高层就无视了锯嘴葫芦的他,一起讨论商量对策。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就跟我刚说的一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自己做错了事,只有受着。
但是这确实是有人要搞程子歌。
有理没理都没得辩,何况没理居多。
不辩,他的事业就完了。
可能永永远远地音乐史上就没程子歌这个人了。
代价太大了点。
我好不容易开启的一个小高潮,就又报废了。
怎么办呢。
共沉沦吧。
这个当然不用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