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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有一二百人,一个个面容粗犷,血气森森,看着就不像好人。
林稚水也怕以貌取人,产生误会,便高声问:“你们是谁?和我们一般,也是金光县的县民?进山打猎的?”
裹着兽皮与粗麻,脸上布满横肉与油光的大汉“铛——”
地拔|出朴刀,舌头往刀锋一舔,“原来是一群小子,孩儿们,男的杀了,女的抢回去!”
“哦哦哦——”
大汉身后的人群欢呼,抽出腰挎的弯刀,往林稚水这边杀来。
“原来是匪类。”
林稚水登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可比老虎更适合他们开刃啊!
少年眉一横,“升舍之试 官兵们把流寇的尸体搬走,手软腿软的小年轻们蹒跚着下山,走路摇摇摆摆,喉头喘不出话来,只能大口呼吸山林中的新鲜空气。
主簿替儿子整了整散落的头发,拍了拍他的肩头,“好小子!”
“阿爹……”
儿子小声:“我想退学了。
反正我们家里也不缺那二两银子。”
他重复地诵读:“我想退学,阿爹,我想退学,吓死我了,真的太吓人了。”
主簿看了看儿子没有血色的嘴唇,却是出乎意料的拒绝了他,“不行!
你必须留在这个队伍里!”
“为什么!
我们家又不缺那几顿肉!”
主簿叹息一声:“让你去念书,你又不肯念,十七就该服兵役了,骤时,什么山匪、飞贼,甚至有可能会来几只胆大妄为的小妖,都得是县兵去擒拿,等到了那时候,你再锻炼身体,习惯伤亡,就晚了。”
“啊?为什么会晚了?”
“进了县兵,可不会抓一群盗匪让你站着拿枪|刺,当靶子练,都是听到哪个地方有匪徒,直接给刀给枪,领你们去,旧兵混杂着新兵,听号角声冲锋,不冲就是死,当逃兵要被判刑,一场下来,活着的就是好兵。”
这样子的事情,主簿看得多了,对着自己儿子说这段话时,竟也显得凉薄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