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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饿死的时候,她遇见了阿启。
那个有着狼一般的眸子的瘦弱孩子,把手中的馒头分给了她。
街头乞丐们的生活并不容易,充满了明争暗斗,哪条街最容易讨到赏钱,哪条街的达官贵人最多,所有的一切都靠争抢,能活下来的都是命硬又狠的。
阿启最初没有名字,她自记事起便在街头流浪,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也不知该做些什么。
人活着无非吃喝二字,她没有钱,但她天生力大无穷,在原始本能的催促下与人争食,拼的头破血流也要将抢来的食物咽下肚去,菜叶子、大饼、馒头……就算被人啃了两口踩了几脚她也不在意,只要能吃。
街头乞丐们的食物能有多丰富,不过饱腹而已。
后来她学着像其他人一样乞讨,她长得瘦弱,偏偏一双眼睛亮的惊人,旁人看见她总会不忍心给点银钱或是馒头。
饿了就讨饭,困了睡在城郊的破庙里,倒也平平安安的活到现在。
那日,她刚用讨来的两文钱换了两个馒头,难得吃上刚出锅冒着热气的、白软甜香的东西,这一顿于她而言是难得的美餐了。
乞丐的世界里只有争抢,一般手里有了食物都会三两口咽下去,防止被他人抢夺了去。
可鬼使神差的,馒头拿到手之后她给揣进了怀里,没有吃。
她走了平日里不会走的那条道,就看见角落里躺了个女孩,即便同随处倒在路边的乞丐一样的做派,周身散发的气质仍是不同。
那人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脸上有些污渍。
她不识字,没有美丑之分,没人教她说话,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得那人让她觉得舒服。
女孩身上的衣物看起来跟往日赏钱给她的人差不多的好看,几步之外的地方,有两个乞丐死死盯着,仿佛下一刻就要上前抢夺。
于是一向只惦记着吃从来不管闲事的阿启,破天荒的赶走了觊觎女孩的乞丐,又忍痛割爱,分了个馒头给女孩。
从此,她有了家。
女孩教她说话,教她识字,告诉她怎么洗澡,给她取名为启。
她唤她,阿姐。
阿姐懂得太多了。
她捏捏骨头就知道自己比她小两岁;她会把外面长得不一样的草摘回来,用火烧煮了喝,她说那叫草药;她还会把讨来的银钱换成粟米,拿破瓦罐子焖煮成粥,粥比馒头好吃太多了,还不会噎着。
阿姐说,我们都是女孩子,但是要装作男孩子,不然会有人欺负的。
阿启不懂,但还是乖乖听话,在人前就唤她阿兄。
讨来的银钱不够两个人的吃喝,她听街上摊子边有人聊天,说去码头做搬运一天可以有十个子儿。
掌柜起初不肯用她这么个瘦的跟猴似的小鬼,但她一次可以扛三麻袋货物,比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扛得多。
花一样的工钱做更多的事,精明的掌柜算了笔账,当然雇佣了她。
阿姐去了酒楼做小厮,每天也有了进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