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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关不止缺吃的,还缺穿的。
绫罗绸缎基本不用想,百姓们大多穿麻衣,就连麻的收成也不是很好。
动物皮毛虽然可以用,但量根本不够。
所以这次他要来了细棉种子,死马当活马医,种来试试。
边关这个地界,连他们这一群大男人都得咬牙过,他怀里这个软乎乎的人儿可怎么办?
周云砚想,不然就让她回京吧。
他最初担心,血仙会做出对他家人不利的事情,如今他的想法已经改变。
与其让她跟着吃苦,不如让她回京享福。
家里有祖母和母亲,他很放心。
第14章14、到边关
夜晚回到帐子,血仙从他领口蹦了出来,一团粉蓉蓉瞬间变大,又成了让周云砚头疼的那只女树精。
血仙等着周云砚褪下软甲,从怀里掏出了梳子,道:“我给你梳头。”
周云砚叠软甲的手一顿,道:“不用了,你自己梳吧。”
即使两人夜夜盖同一床被子,他也不习惯如此亲密的举止。
血仙也不跟他啰嗦,等他坐下,血仙就爬了过去,半跪在他身后,一点一点给他顺头发。
周云砚的发量浓密,浓黑坚韧,血仙很喜欢把玩。
周云砚僵了一下身子,就随她去了。
“血仙。”
周云砚唤道。
“唰唰唰”
,木梳在发丝中穿过的声音响起,倒有点像淘米的声音。
木梳用了好多年,梳齿的头端被磨得圆润,力度均匀的划过头皮,传来了麻酥酥的舒适感。
血仙:“嗯?”
柔软的枝条从裙摆下伸出,像猫咪的尾巴一般,垂在周云砚的膝头,一甩一甩。
周云砚已经十分熟悉血仙的树枝,毕竟赶路的时候,血仙时常将手臂幻化成长长的树枝,挂在他脖子上荡秋千,吓得他每次都忍不住斥她胡闹。
树枝似是想要跟他玩,拍打数次他的膝头后,轻轻的缠绕住他的手指。
周云砚不敢动,怕一扯就像上次一样,把血仙扯残疾。
“再有两日就要到边关了,这几日我想,那里环境实在太苦,你还是回京吧。
我会给你写一封信,你拿着去将军府,家中长辈自会将你安顿好。”
周云砚轻轻摸了摸手指上盘旋的树枝。
这柔软的嫩枝确实不适合跟他一起吃苦,他也舍不得。
“我不答应。”
血仙语气平淡的说道:“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无论身处何处。”
对于血仙来说,在哪儿她都能活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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