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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半句闭闵没说出来,她害怕说了覃默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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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文哥,打球!
去吗?李逸他们在球馆等着呢!”
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传入文申的耳里,那人是文申的室友迟朗。
迟朗正在换鞋,准备去他口中的球馆,见文申一人在寝室,便向文申发出了邀请。
文申想着现在也没什么事要做,便答应了,“可以!
我换双鞋。”
被唤作文哥的男生生的极好,尤其他的眼睛。
那双黑色的眼眸像是浩瀚的星辰,吸引人去探究一番,最终却掉落进去,无法逃离。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声音,那声音像是被精心包装过一样,好听的不可置信,让人想要沦陷其中。
文申换好鞋后,两人走到了篮球馆。
篮球仿佛是男生的必备技能,这项运动能让他们更受女孩们的欢迎。
文申因为在军营里面摸爬滚打了两年,打篮球自然不在话下,文申学会打篮球这件事还要归功于他的战友。
进部队之初,文申本不会打篮球,但是部队里面也是有篮球场的,闲暇时还会一起比拼,不会打战友就让他当陪练,长此以往,和战友们打着打着,也就会了。
同样是因为前两年在部队,所以即使是个马上要二十一岁的人,却还属于刚进大学的小学弟,上的课程还是大一新生要学的东西。
这样一来,文申便和大一的弟弟们住在一起。
室友们叫他文哥不仅因为他比迟朗他们都大两岁,还因为他那笔直的腰杆,挺拔的身躯,让人见着肃然起敬。
球馆挺热闹,但这只是学校其中一个球馆,它坐落在整个学校的西南角。
而西南角的球馆不单单是一个篮球馆,还有一个排球场地,一个羽毛球场。
可是这并不是很多人在这打球的真正原因。
真正原因是这个球馆是排协、篮协和羽协向学校申请的球馆,为的是传播这三个社团,让更多的同学热爱运动,也让这三个社团之间联系更紧密。
再加上球馆内有专用的器材,这才成为全校最受欢迎的球馆之一。
“文哥!
接球!”
迟朗一边把球扔向文申一边喊道,好在文申技术到家,把球稳稳地接住了。
不一会便发出“哐!”
一声。
球在球筐边转了两圈,非常准的投进了一个三分球。
球场边有看球的人,那些人也发出“喔”
、“好球!”
的叫喊声。
寝室另一室友李逸也在惊呼:“文哥,你这技术……太牛了!迟朗的球接住了不说还投进了!”
听到李逸这样说,迟朗就惹不住反驳了,“我的球怎么了?有那么差劲吗?”
可是不知怎的,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他也知道自己刚才那个球是真的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