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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烈日耀眼,高大的男人背着着个大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硕大的行李包裹,就那么站在大门口,遮挡住了大半的光亮。
他逆着光,即使没有看清他的脸,但谷荔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大屿哥,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好久没有动静的无幽忽的在谷荔脑海里诈尸了,“这是你在城里的未婚夫,听到你下乡的消息后也找关系下乡来陪你了!”
谷荔屏蔽掉脑海里无幽的声音,迎上去想要帮忙拿行李,却被黎屿抬手躲开了,“沉着呢,你拿不动,我来就好。”
谷荔弯了弯眼睛,喉头莫名一哽。
从下乡到现在终于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来,“大屿哥!”
“嗯,我在呢。”
男人穿着一身干净得体的白衬衣,因为太热,早已经湿透了贴在身上,将他上半身匀称的肌肉暴露无遗。
汗湿的头发落在光洁的额头,遮下细碎的阴影,乍一看有几分不羁,颇有几分痞气。
但他低头看向谷荔时纵容的神情却让人如沐春风。
其实黎屿长得一点也不如沐春风,他有着一对锐利的剑眉,离他的眼睛很近,这使得不笑的他看起来多了几分冷厉。
然而他的右眼眼尾处恰好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恰到好处地将那几分冷厉中和了,衬托出一种别样的美感来。
有人说长有泪痣的人,是孤星入命,容易受情伤,被爱人抛弃,生活多波折苦难。
可谷荔不信。
这一世,她一定会好好待他。
上一世,未婚夫也追着她来了乡下,想要照顾他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未婚妻。
在原身死后,她的竹马未婚夫就留在了这里,一日不曾忘地追查未婚妻的死因。
但黎屿最后也死了。
永远地留在了这里,大概他是查出了什么来吧。
谷荔毫不避讳地打量着一米八几大高个的黎屿的好身材,对他的死因感到愤怒。
一个游泳很不错的退伍兵却溺毙在村里的储水渠里。
这怎么可能呢。
黎屿被谷荔看得有些不自在,本就热得不行的他,嗓子都要冒烟了,他咳嗽一声,看向堂屋里的其余人,介绍道:“我叫黎屿,是新来的知青,因为有事耽搁了,这才晚了几天到。”
其实他是在得知谷荔匆忙下乡后,跟着办了停职,追着谷荔来下乡的。
谷家的娇娇女下乡怎么生活呀,他不放心,就追妻而来了。
不过,还好他来了,否则怎么可能看到小谷粒会这般依赖地看过自己。
黎屿的心里甜滋滋的,恨不得能抱一抱她,就像小时候那样拍拍她的背,告诉她‘不要怕,他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
李勇敢放下筷子站起来,“黎屿同志啊,你这是一个人来的队里呀,辛苦了辛苦了,先把行李放下来。
这东屋就是我们男同志的宿舍了,来,我领你进去----”
开心坏了的谷荔就跟在黎屿的身后,一只脚都跨进东屋了,才被身后一道咳嗽声给叫停了。
“那个,那是男生宿舍,虽然我们不介意女同志进去,但是----”
里面多少有些没洗的衣服袜子啥的。
谷荔飞快缩回脚,抬头就对上了黎屿似笑非笑的脸,谷荔笑得比他更灿烂,“大屿哥,放好行李就出来吃饭,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