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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摇头,秦笛暗自奇怪道:“难道说~演奏乐器可以让异能进步?早知如此,我还不如每天练习一遍乐器呢!
那么长时间没吹笛子,都快忘了!”
最后一场比试的两位主角一同站在台上之后,观众席上的大学生们,纷纷对田博文和秦笛两人报以热烈的掌声。
最后的结果他们已经不再关心,秦笛一曲《梅花三弄》,已经让他们抛开了成见,不再把秦笛当成一个外人,而是把他当成了一个达人!
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这是东旦大学的校训,也是每一个东旦学生都认同的座右铭。
看着秦笛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田博文心中好一阵失望,他也知道,自己先前的祈祷,只不过是临时抱佛脚的痴心妄想,除非太阳从西面出来,否则那希望永远无法实现。
事已至此,他只能自求多福。
一技精,百技通。
舞蹈和格斗、技击在表现形式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表现战士英勇杀敌形象的战舞,很多动作都是由技击动作直接演化而来。
秦笛擅长的,正是这种舞蹈。
殊途同归,舞蹈练到一定境界,一举手、一投足都自然无比,又何尝不能成为技击?
第134章 事了拂衣去
上一场比试是武北先行表演的,这一场自然轮到秦笛先来。
他要来一柄表演用的长剑,一抖剑花,便开始了动作。
持兵器的舞蹈,是战舞的主要表现形式。
其中,又以剑舞的成就最高。
古人学剑,舞剑,观剑舞,剑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了不可或缺的随身物品之一,出门佩剑,就像出门要穿衣服一样自然。
剑舞,可以用来当作刺杀政敌的工具,昔有“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
剑舞,也可以是一种性情,“三杯拂剑舞秋月,忽然高咏涕泗涟。”
剑舞,当然更是一种完美的艺术!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剑在秦笛的手中,仿佛是有了生命的活物,上下舞动间,寒光闪耀。
只见那剑忽而轻挑,忽而直刺,忽而斜劈,忽而下撩,仿佛是一条闹水蛟龙,在水中载沉载浮,忘情的嬉戏。
秦笛这一通剑舞,顿时吸引了全场的注意,随着他的动作越来越快,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追逐着他的身影,不敢稍瞬,生怕一个眨眼,就错过了最精彩的部分。
忽然,只见秦笛振臂一挥,宝剑一下飞起数十丈高,直逼体育馆中央悬挂的大吊灯,在那吊灯的映射下,宝剑发出闪电般耀眼的光芒,随即,那宝剑从高空刺下来,带着刺耳的胡哨声,疾如流星,直直向秦笛脑门刺下。
“噢~”
全场爆发出阵阵惊呼,有些胆小的女生早已不闭上了眼睛,生怕看到血淋淋的场面。
评委席上几位评委全都站了起来,神情紧张地望着秦笛,身为女性的林芳华老师更是面露不忍之色。
只有陈新华老神在在地望着秦笛,手抚下颔,面带微笑。
在他看来,秦笛一副神情自若得样子,自然是有十足的把握。
只见秦笛看也不看飞刺而下的宝剑,举鞘一扬,就听“喀嚓”
一声脆响,宝剑竟然乖乖入鞘,听话的如同自家的猫狗一般。
早已紧张的头皮发麻的观众,这才长出一口冷气,只听得整个体育馆内,到处都是吸气的声音。
田博文原本站在秦笛身旁,在他舞剑的时候,他稍离了秦笛一些,等到秦笛舞姿展开,摄于秦笛逼人的剑芒,他竟是越退越远,等到秦笛舞剑完毕,不知道他是害怕,还是怎地,竟闪了个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