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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
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
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
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
我们住的是三楼。
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
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
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
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罐头也是盛在这些盘子里吃的。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
刑露很会挑东西。
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
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
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
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拮据。
我没问她是不是缺钱。
虽然我们同住一室,她还是跟以前一样,很少提起家里的事。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
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
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
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嗦着走下床上洗手间,看到刑露已经换好衣服,正要开门出去。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
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
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
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