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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日,将至吴国太选婿之日,穿一领黑锦袍,腰跨长剑,高顺身着青袍,挂着宝剑,怀里捧着用金帛裹着的破军。
二人立在小船上,令一士卒划船,悠悠的自洪泽湖飘向曲阿。
曲阿周瑜早就接到使者传来的消息,即便心中万般不愿,也只得硬着头皮去见曹昂。
“徐州一别,公瑾近来可好?”
曹昂淡淡的道。
周瑜面不改色,心中却是别扭,看着曹昂那张面如冠玉的脸,心中突然有一种挫败感,武略内政吾不如他,仪表也难胜于他,天怎降此等金玉!
“见过州牧,瑜近日方好,只是未曾想到,州牧也会来参与此事。”
曹昂轻笑:“徐州、江东,近邻也,本应亲近,今吴国太选婿,昂虽不才,亦愿促两家之好,公瑾以为然否?”
“瑜已设宴,请州牧赴宴。”
“那昂叨扰了。”
二人分主客坐定,高顺侍立一旁,手抱大枪,此毕竟东吴之地,今虽无太大冲突,却恐有奸人暗害。
不多时,酒食上,又有歌舞琴师助兴,二人具皆开怀。
酒至半酣,曹昂忽觉得有人偷看,定睛往屏风后看去,却见一双碧波似的眸子,二人眼神相对,那眸子忽然闪过一丝慌乱,接着消失不见。
曹昂轻笑,莫不是周瑜府上好奇心重的侍女罢了,不甚在意,周瑜亦未察觉,二人欢宴,尽释前嫌。
宴罢,曹昂欲往建业去,周瑜挽留不住,只得派人送信于建业,言说此事。
曹昂拜别,周瑜来送,曹昂立于小船之上远去之时,忽见一丽人伴于周瑜左右,其眸中身材似曾相识,这才恍然大悟,那人原是小乔。
曹昂苦笑一声,“可惜未睹其容颜,只一双眸子,也能淹死许多英雄汉了!”
建业,即今之南京也,为今人唤作“六朝古都”
,如今尚非东吴之都,依曹昂计较,孙权之所以把地点定在建业,一是因为吴国太选婿之事,二是因为他孙权已经在谋划迁都。
东吴的局势,自孙策死后,孙家再无一人行霸道,东吴世家豪族又多,孙权能不能压的住真不好说,只能慢慢的维持平衡,或者寻找机会削弱世家的力量。
迁都是一个手段,能以新的利益聚拢一批臣服于己的世家,也能损耗一批不听话世家的力量,当前,前提是,需要拿出足够的利益来收拢。
足够的利益,就是曹昂手中的徐州纸,以及此次众人云集建业之后,把建业的情况报与家族之中,家族定有决断。
曹昂心中冷笑,孙权此人,心中的丘壑还真不少,空手套白狼的手段亦是不凡,曹昂若是想获得更大的利益,少不得将纸张大肆贩卖江东。
徐州纸在江东贩卖单单靠糜家不行,这一点曹、孙二人心知肚明,因此在孙权心里,曹昂是不得不吐出一块利益来分给他,然后他再用这获得的利益,去与某些世家进行交换。
曹昂心中冷笑,汝孙权想的也太简单了些!
吴国太选女婿一事早就传遍整个江东,江东才俊具皆往建业赶,一是听闻孙尚香有倾国倾城之色,二是图谋一步登天。
殊不知自己几斤几两,反而尽化作棋子,被孙权一把撒入建业城中,把江东这锅水的沸腾,压了下去。
糜家在江东有商行,况且曹昂把徐州纸之事交与糜竺,糜竺得了曹昂嘱托,思及糜家未来,不敢不竭尽心力办事,因此亦在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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