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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想得很简单,既然人家不高兴让她看,她不看就是了!
谁知道他们俩人在背后还不依不饶了,真是的!
乐乐忘了,前世她都大婶级别的时候,才成为腐女的!
今生她才十多岁,貌似她也不记得哪一年在国内流行那玩意儿了!
现在,别人正忌讳,就给她闯见了,她又怎么会知道别人不会为此多疑呢?别人的惶恐,在乐乐看来就有些无理取闹了!
她是知道自己不会说,可别人不知道啊!
前世乐乐跟一个组书店的老板娘玩得很好,有空的时候就经常去她那里玩,有时候她忙不过来,乐乐也会支手帮一把。
一次,乐乐又去书店玩的时候,那老板娘就拿了一本耽美小说给她看,那小说的情节什么的都很新颖,乐乐一看就喜欢了,后来的一段时间,她就专挑那类小说来看。
看着、看着就迷上了,跟一些经常去租书的高中女生一拍就合,再加上那个老板娘,一帮人就经常聚一起吃吃烧烤什么的当然都是她和老板娘请客!
后来她跟一初中时候的同学,偶然在老板娘的租书店相遇,看到那女人拿了一堆的小说、漫画全都是bl的,明明都快奔三的俩女人是相见恨晚,然后就热情的互相介绍自己看过的、收藏的。
当天就乐乐就去那同学家看她的收藏,那时候她才知道:什么叫骨灰级、什么叫极限、什么是十八禁、什么叫小巫见大巫!
在和那同学对比她们之间的收藏后,她自己那点书还真的是很单纯滴!
跟人家的一比,那就不是一个级别可以比的了!
就好比幼稚园的书跟专家著作之比!
丢人啊!
所以在那同学说要去她那看她的收藏后,乐乐只能尴尬的说:
“我那没什么可看的,我才刚刚开始收藏。
现在我还想跟你借一些书回去看呢!”
“借书是没问题,只要把书保护好了,都可以借!”
“那你给我推荐几部书?”
于是,那同学很爽快的收拾了一个袋子她觉得经典的书给自己回家看。
当时,乐乐是处有一个男朋友的,那男人还老催她结婚,说是房子都买好了,也装修好了,就等女主人入住了!
可她一直都没有答应。
乐乐提着那么一大袋的书回去,某天正看着其中一部小说,她男朋友就来找她了!
无意中被那男人给看到了她看了一半的书,那男人说:
“你不结婚,都是被这些书给影响的!
看来要让你想结婚,就必需让你远离那些书籍,不管是什么书都好!”
“你白痴啊?没听前人说过‘三日不读书,就面目可憎’的话了!
看来我们的共同语言还真是少得可怜……”
乐乐当时是滔滔不绝,没完没了。
最后那男人也只好不了了之妥协了!
至于当年乐乐为什么没有跟那个男人结婚,那时候她觉得那个男人不怎么尊重她的职业。
就算她所在的那个单位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工作量也不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