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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天以后,宫允烈和迟歌为他们家的两位宝贝举行了盛大的百日宴。
宴会上,两位小宝贝也特别打扮了一番,本就萌态十足,这么一来,更是融化了众人的心。
宫允烈和迟歌两个人穿了情侣的套装,宫大少爷整个人意气风发,俨然标准的成功人士模样,没有人想得到,如此年轻的一个男人,现如今已经是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
他用最短的时间将自己的公司一手打造成国际上都颇具影响力的大品牌。
迟歌站在他的旁边,挽着他的胳膊,身穿湖蓝色的长裙,头发剪短,微微垂落在肩上,小鸟依人。
她抬头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崇拜。
你出现在我生命中,仿佛太阳绽放出无限璀璨的光芒。
宫允烈于迟歌,就是这样美好的感受。
这样一对璧人,简直羡煞了许多人。
他们活成了许多人梦想的样子,过上了梦想的生活。
权律痕带着慕璃雪还有他们家的小王子过来出席。
慕璃雪牵着小王子找到迟歌,来到她的面前。
迟歌怀里抱着的是女宝宝,男宝宝被宫允烈抱着。
尽管才三个月,但那一双眼睛已经宛如黑琉璃般透亮了,最引人瞩目的还是那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慕璃雪一边逗弄着,一边对她的儿子说:“看到没,这就是你未来的媳妇儿,你以后可要好好对人家。”
对于媳妇这个词的概念,小王子目前已经领悟得很深刻了。
因为他妈妈经常当着爸爸的面,跟他聊给他找媳妇儿的事儿,说媳妇儿就是像爸爸妈妈这样睡在一起的关系,他要搂着媳妇儿睡觉觉,不能让她害怕。
所以,小王子听他妈妈这么说完后,一脸天真地问:“大干妈,我是不是要带媳妇儿回去跟我一起睡觉觉呢?”
迟歌听他这么问,忍不住一笑。
还没回答呢,又听小王子说:“妈妈说,我的媳妇儿一辈子只能有一个,她就是我的宝贝,我要好好照顾她才行。”
听他说这么人小鬼大的话,迟歌都感觉很不可思议。
这孩子还不到五岁呢,怎么就这么聪明了?
她看了眼慕璃雪,眼底含笑地说:“你怎么教的你儿子呀?小小年纪懂这么多。”
“男孩子嘛!
让他从小就知道这种概念,以后才不会胡乱泡妞。”
迟歌听慕璃雪这么说,也没觉得多意外,反而感觉这还真是她一贯的做事风格,洒脱又迷人。
两个人正聊着天呢,商艾暖也过来了。
看到迟歌,她一脸羡慕地说:“真好啊!
儿女双全了。”
迟歌微微一笑。
虽然怀孕时受了很多的苦,可现在看到孩子香甜的依偎在她的怀中,她便觉得一切都值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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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后,他们各自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过上幸福的生活。
每个人对于幸福的定义都略有不同,但归根结底总是——
爱的人在你身边,那便一切安好。
从此,日升月落,春夏秋冬,风霜雨雪,一起经历余生的每一种可能。
(感谢支持,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