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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点药就好了,不是什么大事。”
程宿屿说。
“抱歉……我下次会注意。”
凌禹语气歉疚。
“没事。”
虽然程宿屿说了没事,但凌禹是有分寸的人,心里也有度,之后每次卖完花再回学校,都是洗过澡换了衣服才来,也再没带过花回宿舍。
他知道花粉过敏这种病,严重起来可能致命。
也正是因为知道程宿屿过敏,所以那天回去后在他桌上看到花,凌禹才会这样惊讶。
和薄砚不同,那位大少爷因为睡不惯硬板床,来学校第一天就搬出去住了,但程宿屿却是住校的。
凌禹不是奢侈讲究的人,对物质条件也没什么要求,但这不妨碍他同样惊讶,程宿屿这样出身的人,居然也会和别人一样,规规矩矩睡宿舍的硬板床。
另一位舍友感到好奇,之前还专门问过他:“程宿屿,听说你家就在本地,那为什么不回家住啊?”
舍友这话问得无心,也不带丝毫恶意。
程宿屿头也不抬,手中的书翻过一页,语气淡道:“回去太麻烦,还得提前打电话,要准备的东西太多,就没什么必要了。”
“啊?哦,这样……”
舍友怔了一下,喃喃自语,心里想着大少爷的想法就是不一样。
要是换作他,那不得天天回家吃香喝辣,学校破宿舍有什么好呆的?
那次问的人没在意,说的人也不在乎,只有凌禹在旁边听了,心中觉得有些奇怪。
像“麻烦”
“必要”
这样的字眼,本身听起来就很别扭。
程宿屿回自己家,有什么必不必要的?
何况他家就在市中心。
没有人会因为“麻烦”
这样的理由不回家。
除非是,他自己本身不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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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再选一次,自己那天还会送程宿屿花吗?
薄诗想,应该不会了。
从凌禹那儿得知程宿屿花粉过敏后,她整个人都懵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