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高中的时候一个男孩子,我就天天给他带早餐。
后来发现,他都会把我给他的早餐给另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子。
我当时也觉得自己好傻。
少不得大哭了一场,可是对这段感情我努力了,所以不管结局好坏,我都不失望。
而且,我在不知道真相之前,给那个男孩子早餐,他接受的时候,我真实的开心了的。”
阮嘉揉揉圆圆的脑袋。
圆圆却满不在意,看向莫妄:“莫妄姐,很多事,争取过了其实已经是圆满的了。”
莫妄像下定了决心一样点了点头:“所以我要再最后争取一次!”
之后又看向阮嘉:“嘉嘉姐,你也因为喜欢别人做过傻事吗?”
作者有话说:
我还记得我高中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男孩子。
那个男生真的好帅!
好多人喜欢他。
我也喜欢他。
为了跟他一起走,我就每天晚自习下课都等到最后,吃饭的时候也是。
就为了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跟着。
那时候喜欢真的好简单~
我也一度以为,暗恋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第27章轻言阮语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莫妄心里,阮嘉一直都是被陈言爱着的。
而且大多数时候,她对所有事情都表现的淡淡的,看起来没有特别在意的东西。
那么理智,也会做傻事吗?
阮嘉笑了,将右手伸到他们面前。
指了指手心:“这就是我干的傻事。”
莫妄去看,她的掌心右侧长了一颗痣,看起来浅浅的。
阮嘉接着说:“高中的时候,我喜欢的人左手的这个位置也长了一颗。
那个时候我就去网上查,为什么手心会长痣,看到了一个很浪漫的回答。
一位老人说,手心里长痣的人,是前世相爱的人给今生的约定。
如果你这一生手心有痣,一定会遇到另一个同样位置也有痣的人,两只手相握,就一定可以白头到老。”
圆圆往前凑了凑,兴趣被挑了起来:“然后呢?”
又说:“你喜欢的人手心里有痣,你的也有,那不是正好对应了这个故事吗?”
这算是什么傻事。
阮嘉握了握酒杯,声音里有些自嘲:“傻就傻在,这颗痣,是后来他离开了我之后才长出来的。
我高中的时候,每天都在同样的位置用笔画出一个浅浅的痣,然后拿给他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午夜巡仓人我是一名仓管,但和普通的仓管不同,我上班的时间是在深夜,而且我不需要验货收货,只需要安安静静的守着仓库就行,直到某一天,我突然意识到,来仓库里送货的,或许不是人…...
关于都市无敌战婿江城李家少爷李锋,当年被迫害流落在外,后机缘巧合成为战神殿殿主,今日回归,一切都将被颠覆清算。...
谁都要有一个家。下至黎民,上至金仙,皆无例外。 袁起穿越修真界,化身成为一座修真洞府,也成为了万千修士眼中的香饽饽。 正所谓,流水的修士,铁打的洞府。 你们争你们的,反正笑到最后的总是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变成了修真洞府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无双!我名林寒,古今第一战皇!...
上辈子,沈臻爱慕从小一起长大的秦越,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结果秦越却有了爱人,他恨对方,却也下不了手对付大哥的爱人。然而一次聚会,他稀里糊涂的和人发生了关系。死后沈臻才知道,自己只是一本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主角就是秦越的真爱,害死自己的,正是表面人畜无害的主角。他以为被赶出秦家是因为自己酒后失足,却没想到一切都在秦越真爱的策划之内。这辈子,沈臻重生在失足后的第二天,重来一次,为了保住狗命,他决定远离主角两口子,抱上了秦家家主的大腿。然而让沈臻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成了众人口中的祸水。一身西装,衣冠楚楚的秦邢笑眯眯地说好叫他们知道,你是我的人。…...
我小心翼翼地活着,就是怕蝴蝶效应让我失去你。友情提醒阅读本文前请饿着肚子,带好打火机和柴油纸笔,不要老问你为什么无缘无故塞我狗粮为什么要碾我脸等此类问题,日常温馨无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