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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一黑,赵志撂下葡萄,扭头便出了谢秀的房间。
老子管你吃管你用,还要使唤老子,哪有这样的道理,赵志自己个坐在书房里发着闷气。
自己自从把这个女人救回来,好像就没有舒服过。
先是帮着送信,莫名其妙和个老头过了几招,后来还差点被个混混给劫了道,哎哟这个命苦呀。
气闷之极的赵志只好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练起了拔枪,俗话说的好: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赵志当佣兵时落下的绰号闪电,就是因为赵志出手很快,拔枪开枪的速度超快,才落下了这个绰号。
事实证明在危急关头,比对方提前开枪确实能救自己的小命。
赵志从开始当佣兵起,就每晚练习拔枪出枪1000次,为了不降低手指对扳机的敏感度,赵志还专门定制了小锉刀,把手指上磨出的老茧都慢慢的矬去。
开始使用狙击步枪之后,更是每晚抱着步枪一起睡觉,只为了寻找所谓的枪感。
来到这个时代有一个多月了,赵志还没有好好的练习过,自己的身手也许已经退化了吧。
伸手拉开了书桌的一个抽屉,里面装的都是些杂物,把抽屉整个的拿出来,在抽屉的下面赫然出现了一个暗格。
书桌是赵志专门定制的,抽屉下是一个暗格,里面有一支手枪和弹夹、子弹。
将汉特送来的双肩式枪袋贴身穿好,赵志就闷在书房里练起了拔枪。
枪还是汉特当初送给赵志的那两把1911,赵志喜欢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本来汉特还拿来几把特工们使用的消声手枪,可是赵志不喜欢它们的小口径,便拿去还给了汉特。
1911系列手枪一直在美[]中服役,直到二战结束,美军中还是在配发1911系列手枪,可见此枪被称为世界名枪也不是徒有虚名。
虽然弹容量有些少,只有7发,可是赵志很喜欢它们的大口径:045英寸(1143)
赵志有一手绝活,使用手枪连续射击行进的同时,可是随时更换手枪的弹夹,以保持火力的不间断。
这种把戏很多的雇佣兵乃至一些特警都会,可赵志的速度是最快的,他可以在三秒钟之内连续扣动7下扳机并完成更换弹夹的动作。
在实战中往往只是几秒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正是赵志有这种身手,才能好几次从危险中化险为夷。
&ldo;先生,汉特先生来了,好像是找你有急事?&rdo;苏眉敲响了赵志的书房门,得到回答之后,才把汉特让进了书房。
&ldo;赵,你的小丫头真厉害,说什么也不让我进你的书房&rdo;又见体宽的汉特直接就窝进了书房的沙发里,闷闷的发着牢搔。
&ldo;一个小丫头,你和他闹的苏眉脾气。
说说吧,来找我是什么事?&rdo;赵志早把手枪收了起来,随手扔给汉特一支古巴雪茄,自己也叼了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