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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丰是当时的&ldo;中书令&rdo;;他的儿子李韬是&ldo;齐长公主&rdo;的驸马。
张缉是光禄大夫,也是少帝曹芳的国丈,他的女儿是少帝曹芳的张皇后。
苏铄是&ldo;黄门监&rdo;。
乐敦是皇太后郭氏身边的人,官职是&ldo;永宁署令&rdo;。
刘贤是&ldo;冗从仆射&rdo;。
&ldo;冗从&rdo;是宫中的侍卫。
苏铄、乐敦与刘贤三人,均是宦官。
照《三国志》与《晋书》所保存的史料看来,李丰、张缉等人似乎确有&ldo;废易大臣&rdo;之意。
那末,司马师给他们以如此的罪名,不能算是冤枉了。
问题在于:倘若他们是自作主张,就可以说得上是犯了企图&ldo;废易大臣&rdo;之罪。
倘若他们是事先获得了皇帝的默许或密旨的,那末,按照法律来说,有罪的不是他们,而是司马师。
皇帝想换一个大臣,当然就可以换,执行皇帝此项命令的,怎么可以说是有罪呢?
《三国志》不曾记载少帝曹芳在这一件流产的政变中是否有份。
《晋书&iddot;景帝(司马师)纪》却明明白白、毫不隐讳地说了:&ldo;正元元年(嘉平六年)春正月,天子(魏少帝曹芳)与中书令李丰、后父光禄大夫张缉……谋以夏侯玄代&lso;帝&rso;(被晋朝司马炎追封为景皇帝的司马师)辅政。
&rdo;这样看来,李丰等等并非自作主张、企图&ldo;废易大臣&rdo;的罪人,而是不惜一死,以执行皇帝密旨的忠臣。
司马师也确是够深沉的。
他在正月间杀了李丰等人,却不立刻对少帝曹芳有所举动。
他拖延到九月,才用皇太后郭氏的名义,把少帝曹芳废了,押往山东临淄的&ldo;齐国&rdo;,再度作所谓齐王,在事实上施以软禁。
这时候,曹芳的年龄是虚岁二十三岁。
司马师心里所想的,是扶立一个小孩子做新皇帝。
他嘴里所说的,却是了不起的一番&ldo;公忠体国&rdo;的话:必须扶立曹操的儿子,任城王曹据,使得国家有一个&ldo;长君&rdo;(年长之君)。
同时,他叫皇太后郭氏一再以&ldo;长辈不可继承晚辈&rdo;为理由,说任城王是叔祖,不可继承侄孙曹芳。
她出面主张,立魏明帝的一个侄儿、与曹芳辈分相同的高贵乡公曹髦。
曹髦这时候的年龄是十四岁。
曹髦是东海王曹霖的儿子、魏文帝曹丕的孙子、&ldo;魏武帝&rdo;曹操的曾孙。
曹髦比起曹芳来,的确更有资格做魏朝的皇帝。
因为,他是有凭有据的曹家骨血,而曹芳不过是明帝曹叡的一个养子,来路不明,甚至未必姓曹。
曹髦的另一长处,是书念得好。
这个,我想留到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