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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这个案子背后……”
纪函欲言又止。
“既然三司会审,那便等人齐了,再说。
你去把那侍读学士弄醒,他脸上没伤吧。”
胡大人这才想起问他,既然三司会审,嫌犯都还没提审就弄得血乎刺啦地,说不过去啊。
纪函憋憋嘴道:“那帮混混下手没轻重,怎么可能没伤。”
胡大人摸摸胡须,道:“给他洗把脸,换身干净的衣服,伤的明显的话,先搽点粉掩盖下。”
他打算投石问路,探探深浅。
原本他也没把林书翰放在眼里,在大理寺他只需公事公办,在萧王朝法典之下,他该放就放,该判就判。
大理寺外,林家跟黄家的恩怨就不归他操心了。
然而,现在宫中传旨要求三司会审,这情况就不一样了。
林书翰不能在还未过堂提审的前提下就受伤,而且他还身负功名是朝廷命官。
最起码在前路不明朗之时,他在大理寺里要安好,即便那只是看上去的安好。
“是!”
纪函颔首退下。
第一个到大理寺的是刑部尚书,他年逾五十,身形瘦小也是已故鲁国公黄贯庆的门生。
一个年轻刑部官吏抱着一大摞记录案情的卷宗和物证小跑的跟在他身后。
刑部尚书和胡大人先通了气,根据黄家护院的口供和零星的物证,可以肯定林书翰去过黄家庄园。
即便林书翰没有内力不足以伤肝致死,但伤过黄博安是铁定的事实。
单这一点就足够了,刑部尚书的意思是至少判斩监候,到时候引导下朝堂风向再确定行刑时间。
胡大人见监察司的人还没到,便只能笑而不语。
地牢内,纪函命人给林书翰换了身衣服,脸上的血污也洗了干净,又灌了提升精气的汤药。
不多时,林书翰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看着被换去的衣衫,昏眩的脑袋在身体的疼痛中变得清醒,他抬起手迎着从窗户中射进来的光线,这间囚室唯一的光源,十指伤,十指血,透着那道光,血指如血玉一般莹润。
那道光就是泽浣,能将鲜血渡成莹润的光。
“如果我能出去,我一定不会再说让你来观礼的混账话了。”
林书翰忍着嘴角的裂口对着那道光,说道:“我都听到了……不会有婚礼,除非是我们俩的。”
在泽浣面前的林书翰,狠话说得畅快,脚步迈得潇洒,其实一出门就靠在墙上空洞的望着天空,他在想用个什么借口赖在奉莲殿不走了,那时的他不敢离开奉莲殿怕出去了真被黄家嚼得骨头都不剩,他畏死,死了就再也看不到他了。
当他知道黄博安死了的时候,就知道此为大劫,是他难逃的厄运。
他感到事态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他能力可控范围,说不定林家也会因此遭殃。
可没多久,泽浣的话就传到了他耳朵里:“我要是去了,那就是场没新郎的婚礼!”
这句话胜过千言万语,胜过无数由辞藻堆砌出来的诗词。
这句话是最甜蜜的情话,是最直白的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