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夜色小说网
№352:不是,难道你们就没有想过么,既然初十都会逛碧水,有没有可能那个帖子就是她发的?不然为何那么巧?而且到现在,她和帖子楼主都没有出现!
№353红大衣:经查,楼主与此贴24楼、36楼、64楼、83楼为同一个人,有故意引站挑拨的嫌疑,且此贴内容不符,故封贴处理,谢谢。
一下子,大家全惊呆了。
同时,树洞贴也被管理员回复。
№528红大衣:经查,该贴楼主笔名为初十。
刹那间,好几个帖子同时出现在首页。
初十和树洞楼主是同一个人,别吵了
事情闹这么大居然是个误会,疯狂刷负骂人的,你们准备怎么办?
挂初十的楼主,去给本人道歉吧
目瞪口呆,幸好没站队,初十大大也真够惨的,一心写文竟然被骂抄袭
然而,总有人还在阴谋论。
呵呵,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想,管理员不会被初十买通了吧?
№0楼主:毕竟是大神嘛,又卖了影视版权,那得多少钱啊,晋江肯定得护着。
№1:兄弟们,一起来嘲笑这个zz!
№2:楼主的心思可真黑暗,你不会就是隔壁被封贴的精分楼主吧,吃相真难看,祝扑街。
№3:傻x,初十已经发博了。
……
初十v:事实上,我就是睡了一觉,没想到醒来会发生这种事。
首先我得解释,c先生并没有融梗抄袭,那个帖子是我之前发的,我都快忘记了,截图为证。
事情虽然突然,但很感谢大家的信任和支持,我觉得,一个作者的底线就是不抄袭,我也相信我自己能做到。
最后,很抱歉导演因为我而误伤,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导演作品。
[爱心]截图
时初微博没发多久,群里大家纷纷转发点赞,一直沉默的导演也终于吭声,表示对初十的信任。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最让大家发懵的,还是珩之发的微博,信息量有点大。
珩之v:我家初初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书,有什么问题?顺便介绍一下,这是书中那只猫的原型,橘子。
据我所知,虚假微博转发超过五百,已经构成诽谤罪,我不喜欢她被人污蔑。
[微笑]图片
威胁意思非常明确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话起作用,原微博之后瞬间被删,博主极其认真诚恳的写了篇道歉函,把自己姿态放到最低,丝毫不要面子。
其他转发过的博主也开始删博道歉,初十的微博下顿时成了大型道歉现场,而珩之的微博评论也热闹极了。
&ldo;本以为是抄袭,搞半天结果是初十写给你的情书,这下大家都知道她暗恋你并且先告白了,你很得意吧?&rdo;
&ldo;闹这么久,原来是碗狗粮,踢翻。
&rdo;
&ldo;去围观了帖子,想不到你媳妇儿是这样的,好好珍惜吧,这事让她委屈了,赶紧去安慰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