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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何提起,且让我略略整理思绪。
初始要写这个文,只缘于二〇〇九年的一场梦‐‐是真真睡着觉做的梦,并非梦想之类的东西;至于这梦的内容为何,不提也罢,总之在故事的文中有描绘出来。
此文的定位,对外是&ldo;灵异鬼怪&rdo;类型,可看过的亲都晓得,其实只是着重说山村的孩童生活罢了;至于灵异鬼怪什么的,那些只是噱头。
说到山村的生活,虽然我不是生活在山里的人,可我的老家确实是在山里,而且我也没少回去,逢春节、清明或者某个阿婆过大生日的时候,基本都要进山。
只要进山了,就不免顺便去拜拜祖宗。
爷爷奶奶是清明才去拜的,平时拜的是菩萨、社公等大神;因此里边的规矩我见得不少,久而久之也便记下来了。
山村的生活说很苦,倒也不至于,虽然我十公家唯一一部象样的电器就得那彩色电视机‐‐说是彩色的,还是在黑白电视机的前边加了一个浅蓝色的塑料罩子;但山里人有山里人的过法,每天忙忙碌碌基本一天就过去了,外加一些唠嗑之类的娱乐节目。
山里的小孩打小就懂得珍惜粮食,似乎性子也比城里的小孩温顺,仿佛他们自降生那日起便有一个更为洁净的灵魂。
如我所见,我曾捧着饭碗在稻草垛旁边吃午,十公给我盛了饱饱的饭,菜都铺满在饭面上,从碗口的平面冒头了,我小心翼翼地才夹了几口白饭吃,但终于还是让筷子碰掉了一片煎得黄靓的肥肉,在稻草堆上横住了,一名早已吃过饭的小孩见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手指捻起肥肉,弹掉肉面上的稻草渣子,塞进口中,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
我看了心疼,便让他把碗里的大部分肉都给吃了。
乱七八糟地说了大通,回到这个文章。
这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异数,我没想过要写那么多。
写了一万来字的篇幅,有过一个编辑向我索文,我心道既然写这文的初衷是玩乐,便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应了。
他让我写个结局,我就信手拈来一篇短文,算是结了《山村说》。
后来他有意见,我就没再动笔修改,只委婉地抛了一个&ldo;爱咋咋地&rdo;的态度给他。
后来想到一些新的路子,又继续写,当初给那编辑的是什么内容我已忘了‐‐只当那是这文的一个岔路吧。
他仿佛也放弃了让我修改的念头,这事便不了了之。
那个编辑很好笑,他总认为我是女生,老&ldo;姐姐&rdo;&ldo;姐姐&rdo;地叫唤。
我怒了,娱乐我嘛,换个方式无所谓,可不能把我当成混泰国的;于是我把自己的劣照发给他,他说了一句让我吐血的话:&ldo;找别人的照片掩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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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的编辑看到我的文,推荐我到上去发,而后又有责任编辑与我签约,无论我的文最后下场如何,在此谢过他们,给我解惑,赠我动力。
前面几个故事新鲜出炉的时候,有少许人品评过,觉得再适合不过用一字谓之曰&ldo;萌&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