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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就发觉自己富有恋爱的天赋。
早恋是秘密的,我不仅能做到守口如瓶,而且时时会冒出许多新点子,比如教美妹在信封下端只写&ot;内详&ot;二字;或是让她在回信里夹一片可爱的树叶;要么署名时化一个洋气的假名玛丽什么的。
美妹为此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有关爱情的事全部向我公开,仿佛我真是个恋爱老手。
他们靠情书维系爱情,然而不论美妹这边的去信如何情意绵绵,那边的来信总是干巴巴的,大谈形势,有点像重要文献。
我怎么也不相信那多情才子会如此乏味,总疑心是邮电局有个坏邮差在搞恶作剧。
初夏时小多阿哥终于报名去黑龙江,知青专列路过上海,我陪美妹去火车站见他。
刚说了两句话,递上美妹千辛万苦攒钱买的一盒桂花蛋糕,火车就启动了。
匆忙中我听他热烈地对美妹说,我自立了,从今后就有谈恋爱的资格。
乍听此言,我差点冒出一头冷汗:原来男人把资格看得比爱情更重要,太冷酷无情!
那些树叶那个玛丽全都变得可笑而又轻佻,有点故作多情,我险些大叫上当。
美妹用手绢擦着眼角,没等我前去安慰,她又偷偷地笑了。
我做梦也未想到,她是听了他那句话后才真正爱上他的。
世上最傻的是女人,最聪明的也是女人。
从此,小多阿哥的情书有了深长的情思,仅称谓就三天一大换:从美妹简化成妹,再演变成心上的爱妹,一封比一封花哨。
热恋中的美妹变得鬼里鬼气,不再全信公开,只允许我从某一行某一字起读,还未过瘾她就信手夺去。
那些句子真挚得催人泪下,激情得如火如荼,我震惊,爱情竟然能迸发出如此炽烈的热情!
回想起自己那一套小技巧,简直是捉襟见肘。
寂寞时我就痴痴地背诵那一段段情书,感觉到心里不断流淌出什么。
母亲拍我的肩,说我呆若木鸡,神情古怪,然后她就笑;再后来我也笑,却不知为何笑。
多少年后的一个大雪纷飞的除夕夜,香气袭人的少妇美妹告诉我说,当时向我出示的片断是全部情书中的精华。
无论如何,我至今感激她的美好的虚荣和慷慨,它们使一个原本站在爱情大门外的孤独女孩,窥见爱情美妙的圣光,从此她狭窄的心灵之中多了一份光彩。
郑闯就在那时闯入我的梦。
在那个年龄,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个高年级男生。
仿佛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哥哥;但又绝对不能是高中生大学生,那些人太老成,像叔叔似的。
他必须有点贪玩,不怎么仔细,甚至带点瞧不起女生的野气;跟这样的男孩好得难分难舍,把他驯服得温文尔雅。
那才叫女孩的理想!
然而,东拼西凑起来的那个飘渺的白马王子,竟会被一个木讷得不起眼但活生生的男孩击败。
十六岁那个百无聊赖的暑假。